第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宣传红十字知识以及应急救援、应急救护等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宣传红十字会开展的人道救助活动。

媒体、信息服务提供者及通信运营商,按照国家公益广告管理有关规定发布红十字公益广告。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