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二章 职责与保障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宣传红十字知识以及应急救援、应急救护等人道主义服务活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宣传红十字会开展的人道救助活动。媒体、信息服务提供者及通信运营商,按照国家公益广告管理有关规定发布红十字公益广告。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