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一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过半数的有效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