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违法行为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