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八条有效省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本条例做出对个人五千元以上、对单位五万元以上罚款的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