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执行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工作人员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可以要求用户开拆,由工作人员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不予收寄;对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工作人员收寄时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