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检查、扣留邮件,可以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提供相关用户的信息。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做好保密工作。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