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对在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