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应当符合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和条件,并经依法批准。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