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采第三十三条有效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经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