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要变更矿区范围、主要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山企业名称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