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第十九条有效探矿权人完成勘查工作申请采矿权、因故撤销勘查项目、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申请延续或者不申请保留探矿权的,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