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技术项目推广应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公共隐患治理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奖励等方面。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