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二条有效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可以向企业、事业单位和创业者发放科技创新券或者采取直接补助等方式,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券用于购买科技成果和成果评价、检验检测、研究开发设计、中间试验等服务,在全省范围内使用,各地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