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应当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