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各单位和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按年度或者规定的时间,向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档案统计报表和档案目录。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