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各级各类档案馆和单位档案机构对国家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馆藏档案加以保护,对破损、霉变、虫蛀、散失、字迹褪变的,应当及时进行抢救。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