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建筑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