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章 监测与检测第二十五条有效设区的市、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本行政区域内已经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检测服务,并向社会公布地址和联系方式。承担艾滋病咨询、检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艾滋病咨询和检测的规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