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宣传教育第十五条有效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其场所的适当位置设置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栏或者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