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宣传教育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城镇设置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或者宣传设施。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