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体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