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体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