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倒等危及管线、交通安全的,管线管理单位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行扶正、修剪;危及人身安全确需砍伐的,砍伐后应当及时报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