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重点治理第三十七条有效下列影响社区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治理清单:(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消防车通道;(二)在公共空间堆放、吊挂危害安全的物品;(三)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