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促进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实施与自身能力相符的见义勇为行为。市人民政府依法对见义勇为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给予相关保障待遇。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