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