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水路交通事业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安全畅通、生态环保、高效便民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