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运输煤炭、垃圾、渣土、土方、砂石和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未实现密闭运输或者未配备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运输及处置核准。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