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道路保洁应当采用低尘作业道路机械化清扫、机械化高压冲洗、洒水、喷雾等措施。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包含洒水时间节点、洒水频次、行车路线等内容的城市道路保洁工作清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清单内容。

道路绿化带喷淋浇水不得将泥土冲出路面。

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