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对消费者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构成前款规定的以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

(一)对商品或者服务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

(二)以歧义性语言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宣传的;

(三)将特定条件下形成的结论作为普遍性结论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宣传的;

(四)其他引人误解的情形。

前款所称实质性影响,是指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允诺、优惠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允诺、优惠等信息,足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