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各有关部门应当将停车场相关的信息上传到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或者停车信息显示牌等方式发布停车引导信息,包括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分布位置、泊位数量、使用状况和收费标准等,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公众可以通过网络、移动应用软件等方式接入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免费查询相关信息。

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