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青海湖景区资源和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青海湖景区资源和环境的行为。对青海湖景区保护、管理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或者景区管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