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青海湖景区资源和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青海湖景区资源和环境的行为。

对青海湖景区保护、管理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或者景区管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