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监测、预警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