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馆藏文物及文物收藏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设立综合性或者专题性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并报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