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二条有效生产者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鼓励生产者制定并实施具有竞争力或者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产品质量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标准管理的产品,其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标准组织生产。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