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经省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负责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可以统一管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