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转让、抵押和租赁第二十六条有效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行转租时,必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