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二章 开发和利用第十八条有效按照规定报废的机电设备和机动运输工具,应当及时进行报废和回收、拆解处理,禁止转移他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