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城镇管理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城镇管理规定。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城镇管理法治宣传教育。

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