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内城镇建成区的管理活动。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管理活动,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城镇建成区的区域范围,由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公布,并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备案。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