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规范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市政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各项规划的修改须经法定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