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应当以政府投资为主,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