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城乡环境卫生处理、处置设施应当统筹布局,推进园区化建设,建立垃圾综合处置体系,对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