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