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