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一节 鼓励与倡导第十三条有效倡导文明经营,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遵守商业规则;(二)提高服务质量;(三)商业宣传用语真实恰当;(四)招揽顾客不媚俗恶搞。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