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临时庇护场所应当依法及时接收家庭暴力受害人,根据性别、年龄实行分类分区救助,妥善安排食宿等临时救助服务并做好隐私保护工作;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害人应当安排适合其年龄、智力、心理的照顾。

临时庇护场所应当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医疗救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转介服务。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