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第二十一条有效地方标准发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启动复审:(一)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或者废止,影响标准有效实施的;(二)相关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影响标准有效实施的;(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或者废止,影响标准有效实施的;(四)涉及的关键技术、使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五)行业反映标准的技术要求过高或者过低的;(六)其他需要及时复审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