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地方标准发布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启动复审:

(一)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或者废止,影响标准有效实施的;

(二)相关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影响标准有效实施的;

(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或者废止,影响标准有效实施的;

(四)涉及的关键技术、使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行业反映标准的技术要求过高或者过低的;

(六)其他需要及时复审的。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