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团体标准的制定应当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鼓励社会团体将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创新技术成果转化为团体标准。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验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支持消费者和中小企业代表参与团体标准制定。

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配备熟悉标准化专业知识的人员,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文件资料存档。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